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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公安将被骗的35万元追回来了!历时2个月

新宁公安 2024-04-12 09:33

诈骗分子通过虚假网站

电话、短信、邮件等渠道联系受害人

以有门路挽回“投资”受损费用为由

对受害人实施诈骗

请广大市民提高警惕

切勿上当受骗

“我的心情就像坐了过山车,多亏民警为我追回大部分资金,不然不知道怎样面对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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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广西南宁市的周女士来到新宁县公安局,把一面印有“破案神速 为民解忧”锦旗送到民警手中,对民警为其追回被电信网络诈骗的35万元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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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时间回到2023年12月下旬,资深股民周女士通过“律云聊”APP认识了自称是某平台的“客服”,该“客服”称能通过“私人关系”将周女士之前在网上炒股损失的钱拿回来,周女士因挽损心切,对该“客服”的话深信不疑,随后在该“客服”诱导下,缴纳了所谓的“个人所得税”“保全金”“海关税”,直到发现自己被对方拉黑,周女士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随即向广西南宁警方报警。

2024年1月8日,新宁县公安局飞仙桥派出所民警在对上级公安机关下发的涉“两卡”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和核查时,发现辖区居民李某焱名下一张银行卡流水异常,并关联起发生在广西南宁的这起周女士被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办案民警立即将该线索初查情况反馈给县局反诈中心,在县局侦查实战中心强力支撑下,反诈中心民警通过对犯罪嫌疑人李某焱的关系网进行了深入研判,成功锁定并抓获李某峰、李某发等2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在办案民警耐心细致地规劝下,犯罪嫌疑人李某焱、李某峰、李某发于1月26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由于周女士未在转账后的第一时间报警,部分钱款已被犯罪嫌疑人转移至境外诈骗集团。办案民警对相关账户资金流水进行分析追查,通过大量的数据追踪,历时2个多月,终于为周女士追回被骗款35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焱、李某峰、李某发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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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

本案是一起针对集资参与人实施“精准”诈骗的典型案件。本案中,被害人为遭受损失的投资理财群体,虽然维权意识强烈,但依然抱有“找关系有门路”等幻想,网络诈骗防范意识较差。诈骗分子就利用投资理财群体“抱团”的特征和急于追回款项的心理,编造各种人设和背景进行“花式”诈骗。

投资理财需谨慎,维权抱团需理性,要及时关注官方渠道发布的通报,不随意添加所谓的“维权群好友”,不轻信所谓的“找关系办事”,以防误入“下一个陷阱”。

图文来源:新宁县公安局反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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