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某强,男,31岁,司门前镇畲溪村人。因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帮助他人从事网络诈骗,从中获利900元,被隆回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彭某叶,女,32岁,司门前镇金潭村人。因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帮助他人从事网络诈骗,被隆回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李某,男,25岁,司门前镇石阳桥村人。因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帮助他人从事网络诈骗,被隆回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陈某香,女,46岁,司门前镇丰年村人。因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帮助他人从事网络诈骗,被隆回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阳某,女,36岁,司门前镇畲溪村人。因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帮助他人从事网络诈骗,从中获利62元,被隆回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陈某娥,女,49岁,司门前镇竹山院村人。因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帮助他人从事网络诈骗,从中获利55元,被隆回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阳某,女,33岁,司门前镇竹山院村人。因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帮助他人从事网络诈骗,从中获利1600元,被隆回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曾某荣,男,17岁,司门前镇永新村人。因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帮助他人从事网络诈骗,从中获利1431元,被隆回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郑某章,男,36岁,司门前镇湴塘村人。因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帮助他人从事网络诈骗,从中获利190元,被隆回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魏某其,男,26岁,司门前镇金潭村人。因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帮助他人从事网络诈骗,被隆回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